来源:江西省教育工会 发布时间:2020-03-24 17:25:24 浏览次数:5 次 【字体:小 大】
各直属基层工会:
根据关于转发《江西省职工互助会直属办事处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赣教工〔2020〕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组织各直属基层工会广泛开展2020年教职工互助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互助保障业务
省教育工会宣传保障部针对互助保障参保、赔付等工作进行宣传、管理、协调。省职工保障互助会业务发展部负责办理具体业务。请各直属基层工会按要求开办2020年互助保障相关业务。
1.江西省教育工会
联系人、联系电话:罗福云0791-88688851
2. 江西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直属办事处
办公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415号三楼
联系电话:0791-86229916(办)
投保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曹奇耀15179142084
理赔业务联系人、联系电话:钟红霞13607914895
二、互助保障计划
1.保障对象
各直属基层单位在职教职工(年满18周岁至6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工会会员均可参加。
2.保障计划
①《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障计划》
缴费标准:每人每份15元(保险期限1年),每人最高可投保3份。被保障人在保障期限内确诊患有原发性乳腺癌、卵巢癌、宫体癌、宫颈癌、输卵管、阴道癌中任何一种或多种妇科癌症,可领取保障金:10000元/份。
②《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缴费标准:每人每份20元(保险期限1年),每人最多可投保5份。被保障人在保障期限内发生意外伤害,按意外伤残程度领取相应的保障金;如在保障期内发生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在180天内死亡,可领取保障金全数。保障金:15000元/份。
③《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
缴费标准:每人每份35元(保险期限1年),每人最多可投保3份。被保障人在保障期限内确诊患有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等18类大病,可领取保障金:12000元/份。
三、保障费缴纳方式
各单位将参加各类互助保障计划的保障费全额转账至指定的银行账户。如下:
全 称:江西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直属办事处
账 号:188 087 018 110 026 770
开户行:江西银行南昌八一支行
四、计拨补助办法
1.补助参保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9月1日截止。(9月1日以后办理的保障计划不享受补助)
2.计拨补助人数:我会审核参保名单后,以符合标准的参保人数为准。
3.计拨补助形式:采用银行转账。
4.计拨补助险种:
①《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障计划》,各单位以在职女教职工集体参保开具的保障计划书人数计拨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份15元(每人限补助1份)。
②《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和《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两种保障计划,各单位可同时选择两种保障计划进行投保,亦可选择其中任意一种保障计划进行投保。对于参加两种保障计划的单位,我会将选择其中一种以在职教职工集体参保,开具人数多的保障计划书计拨补助。补助标准:每人每份12元(每人限补助1份)。
五、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参保业务的办理: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将参保会员名单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286429117@qq.com;由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直属办事处人员审核无误后,开具保单及计划书,并告知各单位应转账金额,各参保单位按照核定的交款金额进行银行转账,正式参保会员名单(A4纸打印)要加盖工会章、并由经办人员签字特快专递至省职工保障互助会直属办事处。直属办事处在收到各参保单位正式纸质参保名单,再次核对无误并确认收款后,按照各参保单位在业务管理系统中备注的收件信息将收款票据邮寄给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
2.疫情期间,理赔业务的办理:各参保单位教职工发生意外或疾病要求申请理赔业务时,由参保单位经办人员以特快专递邮寄方式向直属办事处提供申领教职工申请材料纸质版原件或复印件,同时在单位证明上注明申请人的银行账号及开户行(具体到支行)信息,直属办事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通过银行将理赔款项转至申请人个人账户。
各单位负责互助保障工作的分管领导与经办人,要以提升服务能力为重点,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以服务教职工为核心,聚焦主责主业,完善运行机制,实实在在让教职工感受到“无病我助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互济精神,增强教职工的保障水平,切实为教职工排优解难,促进教职工队伍的和谐稳定,提高教职工的福祉和获得感。
江西省教育工会
2020年3月23日